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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ResourcesThai Civil and Commercial CodeBook3Title XXII Chapter IV Limited Companies Part III Management of Limited Companies 2. Directors 2

Title XXII Chapter IV Limited Companies Part III Management of Limited Companies 2. Directors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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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1156 - 1167

1156如果大会在某一董事任期届满前辞退该董事且选任他人代替,新选任董事的任职期限仅仅等同于辞退董事的有效剩余任期。

1157当有董事变动,由公司在变动之日起十四日内将该变动办理登记。

1158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董事的职权如下列六条所述。

1159即使董事中部分职位空缺,在职的董事仍必须处理事务,但如果董事数量减少至不足法定必要人数,仍在职的董事只能为增加董事达到法定人数之事务或召集公司股东大会,不得为其他事务。

1160董事可以规定,参加会议的董事数量须有几人才能达到处理事务的法定人数,但如果无此规定(当董事数量超过三人时),须有三名董事参加会议才达到法定人数。

1161董事会上的议事,由多数票决定,如果票数相同,由董事会主席投决定票。

1162任何一名董事可以在任何时候召集董事会。

1163董事们可选任一名董事为董事会主席,也可规定主席任职期限,但如果没有选任主席、或主席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出席会议,到达会议的董事可选任一名董事为该次会议的主席。

1164董事们可以将其某些权力委托给经理或委托给由董事们设立的委员会,在行使其委托的权力中,每一位经理或委员必须完全遵照全体董事做出的指令或章程。

1165如果委托授权未作出另外的规定,委员会的所有议事由多数票决定,如果票数相同,由主席决定。

1166一名董事所为的行为,即使后来出现该董事的选任有瑕疵、或是不符合董事任职资的人,其所为的行为仍然有效,形同于该董事的任命是正确的和符合董事任职资格。

1167董事与公司和外部第三人之间的关系,适用本法典又关代理的规定。